紀律處分
2019年8月,杭州市臨安區某村村委委員葉某違規承攬本村工程,違反廉潔紀律。2020年11月,葉某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。
畫說(shuō)違紀
2008年1月起(qǐ),葉某擔任某村村委委員,主要負責農房審批、民政等工作。
2019年,該村開(kāi)展村莊綜合整治工作。葉某提前得知了村裡(lǐ)要實施白桦、居仁路燈工程,動起(qǐ)了承攬這(zhè)兩(liǎng)個村級工程的心思。
葉某明知村幹部不得承攬本村的工程,但仍以僞造招投标資料的手段,以他人名義投标,把總價26萬餘元的路燈工程弄到了手,從中獲利5.8萬元。
2020年11月,葉某受到黨内嚴重警告處分,違紀所得5.8萬元已清退。同時(shí),存在工作失職的村黨委書記鮑某等4人也受到通報的問責處理。
違紀者反省
我擔任村委委員十餘年,本應在村莊綜合整治中爲改變家鄉面(miàn)貌、美化家園盡心盡力,不辜負群衆信任。但自己卻沒(méi)有守住底線,通過(guò)不正當手段承攬了白桦、居仁路燈工程,實在不應該,現在也很後(hòu)悔,真心感謝組織及時(shí)糾錯。
執紀者說(shuō)
葉某的案件反映了少數黨員幹部不知敬畏,在履職中法紀意識不強、責任擔當不夠,爲獲取利益頂風違紀等問題。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切實提升法紀意識,嚴守底線,不碰紅線,牢記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捉”。
(來源: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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